不是因为半年没更新良心发现了,或者在某参照物的对比之下深感惭愧。主要是,转眼这已经是在美国第四周了,如果再不写点什么,真要一字不留就回伦敦去鸟……当然还有小小的原因是难得这两天比较闲,Unix,C++,Perl,Python的轮番轰炸暂时告一段落,正在Database的缓冲期……
总的来说,我还是没有喜欢上纽约。
作为一个自然风光/田园小镇派,纽约实在不太合我的口味。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,还没来得及审美一下,就立即让我疲劳了(作为一个矮子,我天生就不爱仰头,哼哼。)还很不凑巧地,公司地处曼哈顿中心,又碰上暑假旅游季……作为一个中国人,作为一个在高峰时刻挤过北京地铁一号线的前“北京人”,我表示到了这里我才知道什么叫人山人海……混杂着游客,精英,混混,明星,太……混乱了!!!
并且因为培训,我没有太多时间作为一个游客仔细欣赏品味这个城市——每天上下班commute两小时,上课9小时,周四上课12小时,每周一考试……我真的很想回伦敦抱老板大腿跟他说我好想上班哦,上班好清闲……
唯一让我比较开心的大概只有shopping啦。嗯,是非常开心。在英国平均逛十次街才能勉强买到一件size比较对,款式比较能看的衣服的我,已经好几次因为看到“xxsp”,“0”号甚至“00”号而差点泪流满面了。娘,你女儿在美国找到她的size了,你在国内一定很欣慰T^T但她还是买不到鞋……这里最小是5号,相当于35码,而她是该死的34.5……
对了,美国吃的也比英国小农村好。曼哈顿遍地是非常正宗的中餐馆和日本料理,还不贵。我有一个巴林同事,某次尝过珍珠奶茶之后,整天嚷嚷着“Bubble tea”是他喝过的最好喝的饮料。(顺便说一下,我刚刚知道巴林没有税收……任何税收……每个月上缴三分之一收入给大英帝国的人表示非常震惊,必须在这里插播一下!)
这么一想,纽约似乎也还是有些优点的。但是在北京呆过四年,实在受不了脏和乱这两个字。再加上,今天清晨5:40被旅馆的fire alarm吵醒了,下午两点又被6级地震晃到了。于是relocate到纽约我就不考虑了,还是乖乖回小渔港呆着去吧……
那么,下次再见~(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……)












